为进一步完善证券行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证协组织投资者服务与保护专业委员会修订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据悉,《规则》形成了涵盖调解工作机制与原则、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组织架构、调解申请与受理、调解程序与资料管理等方面内容的证券纠纷调解规则,通过增强行业调解公信力、建立自律惩戒机制、引入小额速调机制等,推动各方积极、充分地参与纠纷调解工作,让调解成为投资者解决纠纷的有力途径,并提升人民群众在纠纷调解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证券法相关条款规定,投资者与发行人、证券公司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针对不履行生效调解协议,以及不遵守证券法关于配合普通投资者调解等严重失信行为,《规则》建立针对性的自律惩戒机制,旨在树立行业诚信经营理念,提升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通过调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能只靠一方“单打独斗”,需要包括中证协在内的各方机构形成合力。对此,《规则》明确,将完善中证协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丰富多渠道救济措施,并通过司法、公证、仲裁等方式提升调解协议的效力,确保调解协议能够得到有效履行。
中证协表示,此次修订发布《规则》是推动证券行业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中证协将持续优化调解服务,加强各方协作,让调解成为投资者解决纠纷的有力途径,为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