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代理退保”“代理维权”等保险业“黑灰产”活动高发,多地金融监管局密集发文提示称,诱导保险投保人委托代办“全额退保”等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金融市场秩序,还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提高警惕,如确需退保,应通过正规渠道解决。


综合陕西、湖南等多地金融监管局日前发布的提示来看,“代理退保”骗局主要有以下几个套路:


其一为冒用身份、虚假宣传。不法中介常常冒充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人员,博取消费者信任后,进行欺骗性虚假宣传。


其二为阻断沟通。不法中介在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退保”时,常常要求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及保单情况并签署代理退保协议,后以“全权代理”之名,阻断消费者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正常沟通,控制消费者的信息和决策,切断消费者依法合规维权渠道。


其三为伪造证据、恶意投诉。不法中介利用消费者急于解困、挽回损失等心理,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明材料,教唆或直接代替消费者向监管机构恶意投诉,向金融机构施压,达成目的后要求支付高额费用进行非法牟利。


地方金融监管机关提醒称,委托不法中介“代理退保”将给消费者带来多重风险。比如,在经济损失风险方面,“代理退保”通常通过高额收费牟利,收取退保金额20%—50%甚至更多的高额“手续费”“咨询费”,有的还会通过控制消费者账户等方式直接截留、侵占退保资金。另外,可能在消费者终止保险合同后要求“退旧投新”,购买其推荐的所谓“高收益”“高保障”的“理财产品”,形成“连环套”。


有关部门指出,消费者在选择和购买保险产品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需求、经济承受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清楚产品属性、合同条款的详细内容,做到理性消费。如需退保,也应谨慎理性办理,对“代理退保”提高警惕,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的“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