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小农村金融机构作为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贯彻落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金融监管趋严、金融市场复杂化、行业竞争加大,中小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持续增加。如何优化其信贷管理,实现盈利、服务“三农”、风险控制的均衡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对西部某省农村金融机构的实际调研,通过对实际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探索中小农村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优化路径


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农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农业经济飞速发展,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红利,尤其是信贷业务增长动力强劲,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了稳定的获利来源。但由于经济增长趋缓、利率市场化、净息差持续收窄等影响,农村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技术支撑薄弱的劣势被逐渐放大,如何优化信贷管理,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资产安全水平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基于2015年至2017年对某省13家中小商业银行的实际调研,从信贷管理中的问题出发,探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优化路径。


一、整体情况


从对13家农村金融机构的调研结果来看,各家银行基本能够按照监管要求及各自的信贷制度进行信贷管理,信贷规模稳步增长,经营效益稳中有升,流程体系趋于合理,风险防控根基不断夯实,但同时在信贷管理及操作方面仍存在信贷结构优化不到位、贷款“三查”落实不彻底、制度执行力不强、二三道防线职能发挥不充分、信贷从业人员配备不足且基础较为薄弱等情况[1]。


二、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贷制度对信贷业务的规范作用发挥不足。在调研中发现,各家银行基本可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信贷管理各流程、各环节及信贷品种进行制度覆盖,但同时也存在信贷制度本地化程度不高,未能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对信贷制度进行修订更新等情况,如在信贷额度权限管理方面未能结合本行资本金规模及实际管理情况确定授权额度,致使权限管理效能未能有效发挥;个别制度制定细化程度不足,如循环贷款管理办法中未涉及授信评级指标、评分事项、设定规则等内容,导致信贷操作人员在业务办理时无章可循,信贷制度对信贷行为的约束效应未能得到充分释放[2]。


(二)信贷结构需进一步优化。一是大额贷款及票据占比过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经营管理层、信贷人员片面追求业绩而忽视信贷风险控制和防范的现象,未能深入贯彻“小额、流动、分散”、压缩大额贷款、社团贷款和票据等“高消耗”资本业务规模的相关政策,“支农支小”等低消耗资本资产的信贷投放力度有待加强,信贷结构及资产配置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二是存贷款期限配比不合理,存贷款期限错配现象较为普遍,部分银行缺少流动性压力测试,或压力测试流于形式,长期的短存长贷极易产生流动性风险;三是行业集中度过高,受区域经济特点影响,部分行社的信贷投向过于单一,集中度风险凸显,如调研中发现某农商银行各类自营贷款共20笔,其中有16笔贷款的用途与经营宾馆有关,受当地宾馆行业不景气影响,目前部分贷款可能会出现还款风险[3]。


(三)部分贷款“三查”落实不到位。一是贷前调查不深入,调查信息缺少实质性依据,具体表现在调查报告中未对贷款用途的真实性进行深入调查,只是笼统反映用途,未从资金使用方向、内容、数量、价格等方面深入调查,贷前调查报告缺乏证明依据支撑,对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借款人还款来源真实性未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未掌握交易对象基本情况,未对担保公司基本经营情况、担保公司在保业务情况、保证金质押情况、代偿能力等内容进行详细调查;二是业务审查、风险评价执行不到位,具体表现为业务审查及风险评价报告采用格式化分析,未就具体贷款开展相应分析与评价,部分报告直接引用贷前报告内容,无相关实质内容,部分业务审查及风险评价报告作用发挥不充分,未对信贷资料合理性和完整性作出正确评价,未能对风险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风险点做到有效监督整改和管控;三是贷后管理滞后,贷后检查流于形式,具体表现为在操作层面信贷人员不重视或无暇兼顾贷后调查工作,贷后调查报告与贷前调查报告雷同,各季度贷后检查报告雷同,未按规定频率开展贷后检查现象较为普遍,报告中对借款人生产经营、资产负债、还款来源、偿债能力等核心要素未能深入检查分析[4]。


(四)担保措施不健全。由于未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担保贷款,部分贷款存在担保落空风险,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担保手续不完善。部分贷款存在未签订或收集必要的担保文件资料,担保合同要素填写不完整,抵押文件记录前后不一致,担保承诺书约定事项不明确,土地未随房产一同抵押,贷款风险敞口未追加有效担保措施等问题,给各行社带来了潜在风险,担保手续亟需重新落实;二是抵质押物估值不合理,部分贷款对抵质押物估价缺乏判断依据,个别信贷人员为满足制度中对抵押率的要求,高估抵押物价值,致使抵押物价值未能覆盖贷款本息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保证金管理不到位,存在保证金质押合同签订不完整、保证金未落实专款专户管理问题;四是担保方式不合理。如某行普遍存在使用公职人员工资担保现象,但由于担保人数较多,当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偿还时,法院执行从担保人工资内扣款的时间周期较长,贷款收回速度较慢。


(五)循环贷款卡办理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一是部分行社存在循环贷款卡主体资格界定不清、利率设定有违制度要求的现象,在循环贷款卡管理方面虽然根据不同客户群体的风险情况设定了不同种类的循环贷款卡业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高风险客户享受低风险循环贷款种类现象;二是评级授信依据不充分,分值评定缺少相关资料支撑,尤其是信用评估环节的主观性较强,量化指标未能在实际执行中得到充分利用;三是循环贷款卡缺少调查环节,未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调查验证;四是管理办法制定存在漏洞,如某行办理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授信审批、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发放、录入授信信息、贷后管理、贷款收回,缺少业务审查环节,办理流程缺少关键环节控制。


(六)贷款发放环节手续不齐全。一是个别贷款在未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情况下发放贷款;二是存在未签订征信查询授权书、审查(支付)责任书责任人未签字、《房屋评估协议》评估方信贷中心未签章确认、审批决策通知单内容未填写完整、借款合同中未载明分期还款计划、抵押合同中未填写抵押物清单、受托支付协议贷款人未签字盖章、资金支付未经审批等贷款手续未完善情况下发放贷款等情况。


(七)系统支持力度有待强化。由于中小银行在资金实力、技术实力、人才实力上存在一定短板,目前主要还是使用省联社统一的信息系统,但在调研中,信贷人员普遍反映,信贷管理系统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增强信贷业务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缺陷,一是系统的易用性、提效性有待增强,系统的上线未能满足高效高速办理业务的需求,在录入系统过程中耗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甚至部分行出现信贷业务主要通过线下办理,待相关流程执行结束后再在系统里统一录入的情况;二是系统功能模块不全,信贷管理系统本应是一个集成度高、综合性功能丰富的线上系统,但调研中各行使用的信贷系统仅为各信贷流程管控审批系统,缺少信贷业务综合管理、报表分析、预警等功能。


(八)其他共性情况。调研时发现,多家行社依然存在如下共性问题:一是贷款过多关注第二还款来源,对第一还款来源重视不足;二是个别贷款形态调整不实,未能严格按照贷款五级分类要求及时进行调整;三是信贷人员配备不足,间接导致工作质量不高;四是二三道防线作用发挥不充分,风险防控机制运作不顺畅,审计监督及整改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


三、原因分析


根据对13家行社信贷业务的调研,发现部分问题受区域经济特点、信用环境等客观因素制约较大,如信贷投向、信贷结构优化等,但问题产生的更多原因均应归集到信贷管理方面,一是部分行社的经营层管理理念存在不足,未能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重规模、轻质量的现象亟需解决;二是信贷业务人员岗位设置与信贷业务规模不匹配,信贷业务规模持续上升,而相应人员未能及时配置到位,导致贷前调查不详、贷后管理工作力不从心的现象突出;三是制度制定不够细化,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对信贷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制度约束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相互推脱责任的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四是考核与监督工作执行不到位,一方面是绩效考核与员工的工作质量未完全匹配,责任心不强的员工与工作完成较好的员工在绩效及奖励方面差别不大,员工工作积极性得不到有效调动,另一方面对违规员工的处理过轻,违规成本较低,起不到警示作用;五是业务培训学习力度不足,培训效果评估环节缺失,导致信贷人员对信贷业务基本知识点、重要环节点、业务关键点的技能掌握不够全面、透彻,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操作风险较为突出。


四、政策建议


(一)健全制度建设,完善授权机制。农村金融机构要坚持“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原则,按照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对信贷领域涉及的制度办法、部门职责、岗位分工等进行进一步细化,做到体系制度健全、职能分工明确、操作权限合理、业务流程清晰。同时,要不断完善授权机制,结合信贷管理能力及贷款方式,实行差异化授权管理。


(二)加强信贷管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强化责任意识,培育合规文化,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度执行意识、尽职履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合规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中,贯穿于信贷业务经营活动始终,积极促进信贷人员依法办事、合规操作。同时,要加强对信贷管理各流程、各环节的精细控制和监控,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信贷业务的实际办理中。


(三)采取有力措施,优化信贷结构。合理制定信贷经营策略及投放计划,结合区域经济环境,充分挖掘和发挥地区客户资源优势,筛选出有需求、有还款保障的农牧户、小微企业客户作为重点营销对象,有效拓展信贷业务。同时,针对“两高一剩”产业存量贷款及贴现资产,全面进行风险排查,对已出现的高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逐步压缩“两高一剩”产业贷款及贴现资产规模,合理调整信贷结构。


(四)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全面掌控贷款总体风险。中小农村金融机构要在贷前调查和审查、审批工作上下功夫,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调查和关联客户的信息披露,核实项目自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加强还款能力分析,落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保障第一还款来源,充实第二还款来源,从源头上把好贷款发放质量关。同时,要严格落实贷后检查制度,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全面深入了解和分析客户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在贷后管理中要更加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强化动态监控与管理。如发现风险信息,立即预警,并及时采取防范、化解措施,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五)落实有效担保措施,防范化解抵质押风险。强化担保贷款管理,完善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机制,对存在问题的担保贷款要重新落实担保手续,同时要加强对保证金的管理,确保保证金金额足值,质押合同签订完整,专款专户管理。此外,要强化担保机构的日常管理,及时收集担保资料,有效掌握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防范担保风险。


(六)加强风险内审履职,发挥二三道防线作用。风险部门应加大对业务的多环节、多层面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尽早落实大额贷款风险经理平行作业制度,提升风险评价报告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内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信贷业务的审查力度,充分揭露信贷业务中普遍性、高风险及屡查屡犯问题,同时要强化问题整改问责,充分发挥防线作用。


(七)优化人员配置,完善奖惩机制。中小农村金融机构要对信贷人员的工作量进行合理评估,制定与信贷业务规模和贷款管理工作需求相匹配的人员配置,同时要完善和落实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优化绩效薪酬考核体系,结合网点成本核算情况,突出效益挂钩、量化考核、按绩取酬,科学合理兑现绩效薪酬,充分调动全员爱岗敬业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全员奋力超越的工作热情。


(八)强化系统支撑,提升信贷人员素质。优化升级信贷系统,完善系统数据管理,整合系统功能,推进系统数据收集反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解决系统流程冗长的问题。重视员工的培训学习,针对信贷业务中的薄弱环节设置完善的培训计划,通过内部管理部门授课、传授经验,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经济知识、信贷专业知识普及等方式,提高信贷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1]曾之明,岳意定.基于博弈分析的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创新[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0(08):36.[2]魏勇.中国建设银行六安市分行小微企业信贷过程风险管理研究[D].安徽大学,2012.[3]宁德文.工商银行A支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研究[D].福建农林大学,2017.[4]李昆芳.中国民生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研究[D].广西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