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金融机构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双赢的必要条件。近年来,为探索金融助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实践路径,湖南省湘西州以开展农村信用信息收集建档试点工作为起点,大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前期工作中,评价标准不一、缺少权威性及偏远地区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农户信息采集信息真实性不足等因素,阻碍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本文从湘西州的具体实践出发,总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法和成效,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信用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是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三大专项工程之一。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提升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对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202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由于信用环境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湘西州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标准不一、工作机制不健全、信用信息运用程度不高等,亟须相关部门共同发力,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本文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为例,总结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相关启示,探讨新背景下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对策。
一、湘西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践
2014年以来,湘西州将农村产业发展作为发展经济的金钥匙,选准育强了一批优质产业,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为探索金融助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金融部门牵头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疏通金融支农渠道,为农村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有效促进乡村振兴。
一是以信息归集为基础,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在农村,农民和农村创业者大多没有贷款记录,也没有征信记录。信用信息一片空白,造成农民贷款难、银行放贷难的困境。为农民建立信用档案,就是要填补这一空白。信用档案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它对农村社会主体信用状况进行记载,为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金融服务破除信息障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初期,湘西州从农户信用建档入手,在保靖、龙山、永顺、凤凰和泸溪五县选取六个乡(镇)开展农户信用信息收集建档试点工作,建立统一的信息收集目录,将农户家庭基本信息、财产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统一范式归集,建立信用档案并上线农商行专门数据系统。在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农户信用建档工作经验后,湘西州在全州范围铺开推进农户信用建档工作,农户信用建档覆盖率达到较高水平。截至2020年年底,全州农户615063户,已建立信用档案462621户,建档率达75.2%。
二是以信贷投放为重点,开展信用评级授信。湘西州坚持把农户获得信贷支持作为检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尺,精心组织开展农户信用评级,推动银行信贷投放到户。农户信用评级授信中,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农村人缘、地缘上的优势,成立以乡政府、信用社、村支两委人员等为成员的评级授信小组。评级授信小组对农户信用档案反映的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审核评估,查漏补缺相关信用信息,综合评出农户信用等级,并公示评级授信结果,接受群众检验。同时,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评选授牌,引导信贷资源精准有效流入农户,拓宽农户无担保、无抵押、纯信用的融资途径,做到应评尽评、应贷尽贷,基本满足了广大农村经济主体发展的有效融资需求[1]。截至2020年年底,已建立信用档案农户完成信用评级397435户,对已建立信用档案农户授信220081户,授信金额824927万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266.8亿元;惠及农户244429户。
三是以持续运行为追求,不断完善基础配套。围绕保障农村信用体系继续健康运行,湘西州在建设实践中不断破解运行中的问题,以弥补短板、夯实基础。针对农村地区信用意识淡薄和金融知识欠缺的问题,金融部门把金融知识宣传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增强农村群众信用意识,提高农村群众金融素养。通过金融知识宣传和评级授信,湘西州龙山县比耳村村民守信意识明显增强,按期还款还息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自2014年以来所借贷款全部到期归还,无一违约,并利用信贷资金大力发展脐橙产业,走上了致富的“好路子”。针对农户抵御风险能力低问题,财政部门建立风险补偿基金,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提供支持。花垣县在农商行开立“风险补偿担保专户”,截至2020年年末累计到位风险补偿金4416.34万元,按照1∶10的放大关系可撬动信贷资金四个多亿元。针对农村金融业务发展滞后问题,金融机构不断探索创新开展“党建+金融”行动,推行“信用评级+整村授信”模式,打通基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将金融服务站建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和信用建设的前沿窗口,确保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低成本的存款、取款和转账等金融服务。截至2020年年底,湘西州共建立1110个金融服务站,已完成对辖内548个行政村的授信工作,建立156个信用示范村。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地区对信用重要性认识不足。农村地区大部分农户从未在银行申请过贷款,偏远农村甚至全村无一户接触过银行贷款。受自身经济条件等原因所限,大部分农户没有贷款需求,怕贷款、怕利息成为农村地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心理。这导致工作人员上门采集信息时,部分农户未对信用建档做深入了解,知其与贷款有关就从心理上抗拒,不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尤其是家庭收入、资产负债等指标,其他耕地、房屋等财产信息大多也都是粗略估计填报,误报、漏报情况较普遍,信用采集农户信息真实性、完整性难以保证。目前,农村地区信用惩戒机制推广运用程度有限。信用惩戒机制主要运用于享受高档服务、职务晋升和评先评优等领域,对个人基本衣食住行等方面限制有限,这也造成部分农户对信用重视度不高[2]。
(二)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定标准不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指标体系缺乏统一的指导标准,各家金融机构只能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制定采集指标,导致采集渠道、采集种类互有差异,造成各金融机构评定的信用户只能适用于本金融机构,不能在金融机构间共享应用或共享应用存在很大障碍。同时,也存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村落各家金融机构重复收集信息,而偏远地方却鲜有人问津的现象,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良性发展。目前,社会上基本没有针对农村农户的信用评级机构,农户信用评级只能靠金融机构自定标准、自行评定,专业化水平低,“人为估计”倾向较严重,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2019年,湘西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报表显示,信用档案农户不良贷款率一、二、三、四季度均在4%左右,远高于同期地区不良贷款率,2020年仍然保持这种不良率高位形势。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制不畅。一是统筹力度不够。州、县两级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存在一定的脱节,州级对县级缺乏标准化工作指导,各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自我组织推进为主,步调不同、标准不一。截至目前,永顺县、龙山县、古丈县农户信用建档比例分别为55.2%、68.4%、69.9%,与全州平均水平75.2%还有较大差距。二是配套制度欠缺。目前尚未建立切实可行的农户信用系统后期运行维护制度,如信息采集、信用评级制度,导致农户生产经营变化信息数据无法进行常态化采集更新、分析评级,难以形成真实、准确的农户信用报告。三是考核奖惩缺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考核奖惩力度小,责任部门参与积极性普遍不高,工作协调推动难度大,无法形成工作合力。部分乡镇工作开展初期,乡政府会选派较多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后期人员减少且变动频繁,给工作推进带来一定阻碍[3]。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信用宣传应用,提升农村地区信用认知度。一是抓实基础知识宣传。采用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农村金融服务站、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村务公开微信群持续开展信用知识宣传,特别是评级授信、优惠利率贷款发放政策宣传,提高村民信用知晓度。二是开展先进评选示范。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评选活动,对信用资质良好的农户开展专项扶持计划,通过发放银行信用贷款帮助发展产业,树立信用致富先进典型,充分彰显村民守信的重要作用,提高村民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加强信用应用范围。将信用与融资授信、财政扶持、行政管理、农产品交易优惠政策挂钩[4],不断扩大适合农村状况的信用使用领域范围,形成信用正向激励,引导村民珍惜信用、重视信用,参与信用建设。
(二)统一信用信息采评,推动农户信用报告通用化。一是统一标准体系。认真总结前期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价经验,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农村社会实际的农户信用采集统一指标体系、信用评定统一标准体系,搭建统一共享的农户信用数据信息系统。二是统一采集评定。指导金融机构对照信息采集统一指标体系,对已采集的农户信息进行查漏补缺,对新建档户按标准进行采集;成立信用评定委员会,按照信用评定统一标准体系对农户信用进行重新评定。三是统一系统运行。升级改造原有的农户信用信息数据系统,实行并网运行,或者重新研发上线新的农户信用信息数据系统,切实改变先前各家系统相互分割、独自运行的状态,推动农户信用报告在金融机构之间实现共建共享。
(三)健全工作开展机制,促使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人民银行推动,各部门参与”的原则,不断完善组织保障,建立州、县、乡、村四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大工作统筹指导力度,形成有序均衡推进工作格局[5]。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出台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级、信用激励惩戒以及其他与金融服务和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套的资金支持与补助、税收减免等配套优惠制度措施,推动信用信息采集更新、信用评级更新规范、有序、及时,确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有章可循。三是强化工作考核。紧密结合实际,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严格制定工作阶段实施计划表,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按照时间表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把信息采集、信息录入、信息等级评价、规章制度、综合协调、督查和宣传等工作任务制作成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分工到小组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6]。
结束语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发挥了金融服务支持“三农”的重要作用,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推进。
参考文献:[1]姜世群,朱波,从宝辉.安徽省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制度优势与实践思考[J].征信,2020(2):64-68.[2]徐文平.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以江西省鹰潭市为例[J].征信,2020(3):64-67.[3]吴越尧.贵溪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征信,2019(9):50-53.[4]邓国文,韦愈.贫困地区信用建设与普惠金融协调发展探讨———以广西河池市为例[J].征信,2020(5):52-58.[5]巩晋伟.创新驱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践[J].征信,2019(6):56-60.[6]吴杰,李政为.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模式及政策建议[J].征信,2020,(9):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