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密集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总体方向是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门槛、提高使用率、适度扩大适用范围。


11月13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据《征求意见稿》,长春市拟延长阶段性提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期限,将现行的阶段性提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购房所在地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另外,长春市拟调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长春市还将阶段性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同时,长春市还计划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取消异地购房提取对户籍(地域)的限制。


除了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外,部分地区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以及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11月1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提高租房定额提取额度,并将提取额度以“个人”为单位调整为以“家庭”为单位。无房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16800元,调整为单身职工每人每年最高提取18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最高提取36000元。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及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额提取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