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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抗病毒”口罩靠谱吗?国家药监局这样说
时间:2022年04月13日
  国家药监局网站12日发布“抗菌抗病毒”口罩消费风险提示。消费风险提示指出:   医用口罩主要分为三类: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各国药品监管部门均将医用口罩作为医疗器械进行监督管理,以保障产品的安全有效。在我国,医用口罩按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截至目前,我国已批准国产医用防护口罩注册证762个,国产医用外科口罩注册证2489个,国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证3219个,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   目前市面上出现的宣称“抗菌抗病毒”非医用口罩,一般通过共混、喷涂等方式添加各类抗菌剂,主要添加物包括纳米二氧化钛、纳米银、季铵盐、铜离子/氧化铜、中药提取物等。该类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开展充分研究和验证。在安全性方面,应对口罩抗菌剂脱落导致对正常人群长期吸入的风险进行评估;在有效性方面,应对抗菌剂的加入是否影响口罩过滤效果,以及抗菌剂的抗菌抗病毒的效果进行验证。该类口罩产品在临床有效性没有得到充分验证前提下,添加抗菌剂会引入新的风险。当前,在医疗器械的上市前评价时,该类产品持续、长期使用的风险受益比不足,尚不具备显著的临床意义。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已印发并不断更新了不同人群预防新冠肺炎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建议消费者依据这些指引的指导,科学选择合适的口罩类型。
注意!火车票预售期有调整!
时间:2022年04月13日
  记者12日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获悉,连日来,铁路部门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从严从紧、有力有序做好铁路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为广大旅客营造平安健康的出行环境,积极为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多做贡献。   一是调整运输组织和加强站车防控双管齐下,坚决防止疫情通过铁路传播。配合各地政府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的防控政策,在保证全国铁路网畅通、重点地区通达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停开或减开涉疫地区始发列车,将铁路客票预售期从15天调整为5天,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通过铁路外溢风险。目前,全国铁路日均开行旅客列车3000列左右,不到正常水平的30%。   二是加强铁路口岸站防控,严把外防输入的铁路关口。创新交接方式,对阿拉山口、二连、满洲里、磨憨、凭祥等9个铁路口岸站,实行非接触、信用交接模式,避免中外方作业人员直接接触;调整作业流程,对口岸站内进口货物与非进口货物不混装混运,一律坚持“先检测、再消毒、后作业”,前置检测消毒措施等。今年一季度,全国铁路口岸站共接入国际货物列车4953列,对个别入境货物携带病毒进行了及时有效处置。   三是加强铁路单位和职工队伍健康管理。针对跨区域、流动性大的铁路机车、车辆、客运乘务人员,严把出乘、值乘、折返、退乘关,实行固定交路、固定作业进出通道管理措施。对全国100余个重点铁路建设项目,实行工地封闭管理。   四是统筹疫情防控和运输生产,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运输保障。今年3月以来,全国铁路共开行援港物资列车39列;运送支援上海等地抗疫医护人员8000余人;运送抗疫保供重点物资3万余吨;目前,货物运输日均装车保持在18万车以上,单日装车数多次连创新高。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通报(2022年4月13日公布)
时间:2022年04月13日
  4月12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地确诊病例233例(轻型226例、普通型6例、重症1例),其中长春市173例(含96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市55例、白城市5例(含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852例,其中长春市801例、吉林市43例、白城市6例、辽源市1例、梅河口市1例。以上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对以上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开展追踪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对其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   4月12日0-24时,全省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1149例,其中长春市881例、吉林市252例、四平市8例、白城市7例、延边州1例;新增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445例,其中长春市985例、吉林市460例。   提醒广大公众,要密切关注各地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近期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请立即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屯)或疾控机构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大家要树牢常态化防控意识,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长春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时间:2022年04月12日
  为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长春市在社会保险方面都有哪些援企稳岗保就业政策?11日,在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第54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吴长春对此作出回答。   吴长春介绍,为助力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长春市按照《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吉林人社发【2022】9号),落实涉及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有三项: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业务的,在封控管理期间内可以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零售、餐饮和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间免收滞纳金。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全面落实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培训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疫情期间参保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可以办理哪些具体业务?吴长春介绍,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方面,用人单位可通过“吉林省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长春试点)”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业务,主要包括:单位参保信息申报、人员增减变动、养老失业保险费核定等常规业务。个体参保人员可应用“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办理个人新参保、缴费核定、失业待遇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等业务。   在工伤保险方面,参保单位可以通过“吉林省工伤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工伤保险人员新参保、续保、在职转退休、退保等业务。未开通网上经办和网上申报确实有困难的参保单位,还可以通过发送邮件办理新户参保、人员增减、网厅密码重置业务。为了让参保单位和人员能够更准确地办理相关业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作发布了相关业务操作指南,可以在“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中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