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抚松县林业局认真谋划、迅速行动,做好纳入畜禽、水生动物归口管理相关物种交接工作,积极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的后续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全面摸清底数,为后续处置工作做好准备
  抚松县林业局充分调查核实县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从业主体、人员,和在养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用途、养殖设施,以及养殖模式、持有证件等情况,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同时通过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楚、合理部署、科学安排,为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落地,做好充分准备。
  抚松县现有梅花鹿养殖户11家764头;杂交猪2户102头;林蛙71户;禽类3户;狍子5户84头。梅花鹿、杂交猪、林蛙、禽类归口管理完成的同时,针对工作细节化管理,及时建立了沟通机制。


扎实做好调研,准确把握养殖业户的诉求
  为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准确把握养殖业户的诉求,抚松县林业局多次进入野生动物经营点,利用群体实地调研,了解养殖规模、资金投入、人员情况、收入情况、转产诉求等。为充分掌握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补偿第一手资料,为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提供群情依据。


落实属地责任,为后续处置工作提供论证
  抚松县林业局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分类处置、合理补偿、平稳有序”的工作原则,认真研究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的应对工作。将县域野生动物的排查情况,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详细汇报,同时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利于上级林业及相关部门,更具针对性地协助抚松县积极探索,通过开展养殖户转型、转产、安置、补偿和野生动物处置等工作,尽量减少养殖户损失。


搞好宣传导向,及时化解养殖户情绪矛盾
  针对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相关国家政策,抚松县林业局对县域内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力量深入从业主体和养殖户进行走访交流,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意义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法律效力。
  既理解养殖户面临的具体困难,也积极引导养殖户了解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强烈呼声,同时还引导广大养殖户看清大形势、调整发展方向,做到控制好舆论导向,及时化解养殖群体的矛盾情绪,避免群体事件发生。

(通讯员:徐立军    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