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长白山地区又到了打松籽的季节,为雇主将松籽从树上采下来,一直是林区许多家庭这个时候以务工方式增加收入的主要产业之一,虽然打松籽在当地被称为一项“危险行业”,但因雇工价格相对“丰厚”,仍吸引一些人“冒险”一搏,而由此引发的摔伤、致残等劳务纠纷案件屡见不鲜。
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就成功和解了一起因雇佣他人打松籽摔伤致残所引发的劳务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此事受到社会关注。
案件回顾:
2018年10月,被告禚某雇佣原告乔某在抚松县露水河镇某林场上树打松籽,乔某在攀爬松树打松籽作业中不慎坠落摔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两人的纠纷矛盾从此产生。由于赔偿意见始终不能统一,瘫痪在床的乔某只好将禚某推上被告席。抚松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禚某赔偿乔某因打松籽造成伤残后的各项经济损失160.5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禚某并未及时履行,在多次协商索要无果的情况,乔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仔细研究,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是家中的顶梁柱,自从摔伤致残后,为了治疗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并欠下债务,家庭陷入困境,目前仍急需后期治疗。于是,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可给执行法官出了道难题,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多次深入露水河镇走访于原、被告双方家庭进行协调沟通,重点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时,还亲自将被执行人领到申请人的家里感受其家庭目前的艰难现状:昔日还是活蹦乱跳的一个健康人,如今却瘫痪在床,木讷呆滞,其家庭生活的窘迫及巨大压力,亲属的哀怨忧愁……看到眼里真不是个滋味,被执行人终于有所动容。
“我不是一分钱也赔偿不了,只是赔偿数额太高,即使倾家荡产来赔也只是一小部分,而且那样的话我家的生活也难以维持,所以还不如一分钱也不赔偿。”被执行人说。调解从上午过了晌午,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反复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最终,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被执行人禚某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乔某20万元现金,先解决复查治疗的费用;被执行人另将其正在经营的林班松籽采摘权抵给申请人,直至申请人采摘收入抵够法律判决应赔全部金额为止,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字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真没想到,法官办事效率这么快。”事后受害人家属向法官连连道谢。
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是今年以来抚松县法院执行局破解执行难工作的有力举措,该案的成功和解,从根本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并把“一站式”解纷机制科学细致地融入到现行执行当中,避免矛盾升级,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讯员:乔元兀)